當事駕駛說,「寫說161(公里)罰鍰2萬4,這有夠扯的誇張。」發動小貨車,轟隆隆的引擎聲,立刻讓人感覺出年分,屏東一名男子,駕駛這輛車齡23年的3.49噸貨車,沒想到卻收到一張超速101公里的罰單,讓他直呼太誇張。
拿出日前收到的紅單,上面清楚寫著,他日前在台27線上被拍到時速161公里,比速限的60公里還要多出101公里,開罰24000元,他們認為這根本就不可能,直指這是只是一張烏龍罰單。
當事駕駛母親說:「如果是新車就有可能,這車已經那麼久了,你怎麼可能開成這樣,造成人家開車的人的困擾,明明就是這筆錢是不正確的,你還要給人家開這個單。」
其他貨車駕駛也認為,3.5噸貨車要開到時速160公里都很有困難了,更何況是一輛23年的老車,維修技師也認為不太可能,「貨車差不多都130、140那邊吧。」
汽車保養廠技師說,「最快的話,應該就開到120、130就幾乎是它的極限了,因為開到超過150了真的是...,要一直硬開也不太可能。」
屏東警里港分局第五組警員楊禮安說:「為求公平謹慎,將請民眾攜帶相關佐證資料,到里港警分局陳述。」
但警方認為測速儀沒有問題,如果民眾有疑慮,可以帶著紅單跟佐證來申訴,老貨車是不是真的開到161公里,民眾恐怕只能設法找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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