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真律師指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直系血親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意指在任何情況下配偶有絕對權利可以繼承,且除了繼承權外,配偶還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可以看出配偶在法律上的地位非常重要,而夏姓地政士助理光是繼承遺產部分,就能分到高中生遺產的一半。
因賴姓高中生的媽媽為中國籍配偶,當夏姓地政士助理被剝奪繼承權,也僅能繼承2百萬元內的遺產。(圖/翻攝「瑩真律師」YouTube)另外因賴姓高中生為名義上的阿公與媽媽所生,和姑姑叔叔伯伯等人為兄弟姊妹,對此瑩真律師指出,若夏姓地政士助理被剝奪繼承權而無法繼承時,將改由媽媽繼承遺產,但因目前其中國籍的媽媽尚未入籍台灣,僅能繼承2百萬元內的遺產,其餘由同順位的父親繼承,不過因阿公已過世,則由兄弟姊妹,即名義上的爸爸、姑姑、叔叔及伯伯繼承。
影片公開後,許多網友對此案複雜的身世關係,及遺產繼承順序感到相當困惑,紛紛留言表示,「真的是未來法律人考試的必考題」、「天哪,這名高中生的婚姻以及他的身世,都讓我不禁驚嘆~~~」、「真的好複雜但喜歡燒腦的感覺」、「哇賽!!這個案件的繼承權關係表一定會列入到以後的司法教科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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