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安琪、資深媒體人邱明玉在《妍選現場》中評論葉元之言論,吳安琪當場開罵「根本是冷血發言」,竟然說「猥褻又不是性侵」,但沒多久,邱明玉隨即接到葉元之來電澄清,他指出:「我沒有這樣子講,是被斷章取義,我前面說的是,因為議員開記者會,講了很多非事實的事情,他強調也沒有被性侵,該議員說被性侵的是指該家庭長女,不是講當事女童,該議員又沒有說當事女童被性侵。」
吳安琪(中)認為葉元之相當冷血。(圖/民視新聞)葉元之進一步喊冤,認為:「後來有人超譯,扯說『我說她是被猥褻』,那都是大家超譯,或是覺得這樣好像可以攻擊我,特此澄清,我打來就是要澄清這件事情。看到很多名嘴拿這件事情操作,我覺得很誇張,為了消費這件事情來做政治攻擊,亂講一通。」吳安琪隨即酸「用消費2字我覺得不對」。葉元之則解釋:「可是我沒這樣子說,就算是原文也沒有提到『只是猥褻,不是性侵沒那麼嚴重』。」吳安琪反問葉:「所以你當時說的被性侵指的是長女,不是該案女童?」葉則說:「對,我是在反駁該議員,對方講的性侵就是指長女,她又沒說該案女童被性侵。我怎麼可能會說這個女童『沒被性侵』。」
葉元之打電話解釋自己遭斷章取義。(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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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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