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和霧峰分局進行蒐證調查後,發現劉姓員警涉嫌不法行為。因此,在檢察官的帶領下,專案小組成員於12日進行了對劉姓員警的住處、車輛和辦公處所的搜索,並查扣了相關證物。經過檢察官的訊問後,全案請求對劉姓員警進行羈押禁見,今早法院已經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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