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台北市南港區,騎士第一時間,否認喝酒,甚至毫不猶豫,推卸給被載的同事,異口同聲都說是「他騎的」,但最後男子還是被拆穿,乖乖接受酒測。
這一測,酒測值高達0.27,已經涉犯公共危險,男子這才坦承,騎車前喝了3瓶啤酒「提神」,擔心被罰,才說車子是同事騎的。
南港分局同德所所長潘志東說,「經員警施以酒精檢測後,酒測值高達0.27,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查賴嫌於111年7月,亦有酒駕違規紀錄,屬10年內第二次累犯。」
53歲賴姓男子,是一名工人,過去就曾因為酒駕被逮,但他罰不怕,累犯的下場就是收到一張90000元罰單,被載的朋友也遭連坐開罰6000~15000元罰鍰,這下血汗錢全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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