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行人安全大執法成果出爐 不停讓行人取締數「猛飆3倍」
警政署公布近2個月內,行人安全大執法取締結果。(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警政署今(29)日公布今年5月1日至6月27日的行人安全執法績效,各項取締數字均大幅上升,其中攤販佔用車道等道路障礙的取締數字成長1倍,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更是暴增3倍。警政署提醒,為維護路口安全、降低行人交通事故,警方已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尤其針對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

更多新聞: 快新聞/范瑋琪發聲護陳建州「反駁郭源元」 律師怒轟:其實是二度加害

立法院於今(2023)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於6月30日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鍰至新台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因此內政部警政署特別再次提醒,並宣導民眾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

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就構成違規要件。

二、機車及慢車靠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請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此外,路口汽機車及行人應相互尊重,因此籲請行人切勿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且綠燈秒數足夠再儘速加速通過,而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警政署表示,為維護路口安全、降低行人交通事故,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

另外,警政署也公布今年5月1日至6月27日執法績效:

在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方面,2個月內有3萬5905件違規,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萬8462件(+382%)。

在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2個月內則取締1萬70件,較去年同期4382件增加5688件(+129%)。

在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方面,2個月內取締22萬5068件,較去年同期20萬3787件增加2萬1281件(+10.44%)。

在攤販占用車道等道路障礙方面,2個月內則取締了1萬9330件,較去年同期9398件增加9932件(+105.68%)。

更多新聞: 超寵孫!阿公砸4萬買「2大玩具」頂樓蓋水樂園 網羨炸:還缺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