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呂家愷說,「對賴清德還有戴瑋姍兩人,提出已經構成刑事310條,誹謗罪的法律告訴,對中華民國國民黨,及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名譽以及社會價值造成一定損害,他們遲遲不願意出來,所以我們也不想浪費司法資源,但是沒有辦法。」
「打壓異議,限制言論自由,民主何在」?戴瑋姍透過臉書說到,提告議員花24小時,入幼兒園採檢要22天,「大家知道他最在乎什麼了吧」?
戴瑋姍表示,市長受議員監督是民主常識,為孩子與家長追真相是她的職責,為孩子捍衛健康更是自己的使命,不爽市民洗地,於法無據,先抓再說,不滿議員監督,提告噤聲,傷害言論自由,不能批評荒廢市政的市長,不能指出市府行政怠惰卸責,「難道在新北國,市民受委屈必須吞下去,議員對侯友宜只能臣服討好求生存嗎」?
戴瑋姍說到,這樣司法濫訴的市長,這樣子的態度,受害的孩子不會是最後一個。作為市長,侯友宜無能為受害的家長、小孩找出問題,作為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欠缺民主素養,打壓異議,傷害言論自由,「在民主自由的台灣,這樣的人想當總統,夠格嗎?適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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