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行駛台北市復興北路、南京東路口,打方向燈等待行人過斑馬線準備右轉,卻遇到這怪象。
男子走走停停,最後乾脆直接不走,時間長達25秒鐘,路人看傻眼,駕駛無奈按喇叭示警,男子竟不為所動,最後駕駛決定往前開、繞過他,此時男子又開始繼續前進。
無獨有偶,有民眾開車經過沙鹿一處路口,也遇到這亂象。
同樣行人站在斑馬線上,但在滑手機沒要向前走,最後駕駛選擇開過去,卻也表達不滿。另外在台中,也有民眾po文,自己在路口沒禮讓發呆的婦人,最後收到3600元罰單,申訴也沒用,不過也慶幸是在6月30日前收到的罰單。
民眾說,「有些人真的很故意啊,確實會有不肖的人士,他想要挑戰這個法律,走這個漏洞,沒有公德心,所以這個其實有時候,不一定是騎士或開車駕駛人的問題,我覺得這個人民的素質都要提高。」、「他們就靠著這個福利,就濫用這項行人的權利,這樣非常不OK 很沒有道德。」
為了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政府修法,祭出重罰6000元,即使行人違規闖紅燈,車輛也必須讓,儼然「帝王條款」,雖然警方表示,如果有行人故意阻礙交通,將會吃上500元的罰鍰。但罰金相差甚遠,民眾難免產生剝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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