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台西沿海的魚塭遭非法傾倒廢土,一旁還有挖土機整地運作中。
警方會同環保局人員到場抓人,現場被傾倒的廢土,都是一般的土方,有些則是建築廢棄物,因為都沒有依法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台西警方持續追查轄區的亂倒廢土案,連續3天查獲3起案件,逮捕8人,其中業者遭到收押。
台西分局副分局長 李建興說,「不要貪圖利益提供土地傾倒廢土廢棄物,會涉及刑責,告誡不法業者不要心存僥倖,本分局一定依法嚴辦。」
警方表示,不法業者以1車2000元的代價,協助處理廢棄物,1車50公噸,3件合計傾倒面積近4公頃,其中1件已運送上百車次。
雲縣環保局綜計代理科長 林坤信說,「那如果違反規定者,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46規定,移送法辦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以下罰金,此外提供土地回填,也就是廢棄物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亦會受到相同處分。」
由於傾倒的地點就在魚塭旁,擔心遭汙染,環保局也開挖送驗,要檢驗重金屬是否超標,全案移送雲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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