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他在犯罪之後也全盤否認犯行,推諉責任沒有犯意,檢察官就請法官來審酌,被告的犯罪情狀及犯罪後的態度,請法官量以最嚴厲之刑。」
宜蘭民政處長吳志宏說,「李鄉長他在今天,公文已經有送進來縣府,那縣府會依照相關的行政程序,簽請首長來核准他復職,如果今天我們完成行政程序的話,今天就可以完成復職的手續。」
李志鏞在昨晚發聲明表示,將為自己的清白奮鬥,並且已經提出復職申請。縣府表示將依照相關程序,簽請縣長核准,但若是涉犯收賄、圖利等,一審判決有罪,就會予以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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