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遭爆「住家非法占國有地」 黃國昌認了:尊重國產署認定
前立委黃國昌(左)與健身房業者「館長」陳之漢(右)。(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前立委黃國昌、健身房業者「館長」陳之漢明日即將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公平正義救台灣」遊行。未料黃國昌先是被踢爆,名下的畸零地,明明是保護區,卻當成停車場出租使用,接著又被爆出住宅,不僅違建,還建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內,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證實「該處整排住家都非法占用國有土地」。對此,黃國昌今(15)日表示,尊重國有財產署的認定,依法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更多新聞: 快新聞/北市大同、中山「晚間輪流停電」 影響1425戶

針對黃國昌私人土地一事,張錦豪透過臉書發文指出,黃國昌名下土地「違建變高變胖不稀奇,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才厲害」,張錦豪提到,黃國昌在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領有合法使照為1樓至4樓,每層樓同為114.3平方公尺,但黃國昌還「加蓋第五層樓」。

張錦豪指出,許多來自汐止當地的人紛紛加碼表示「他家後面全部都是違建,別提什麼頂樓違建了」。對此,張錦豪沿著康誥坑溪逆流而上,意外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他提到,根據建築容積率160%和建蔽率40%的規定,黃國昌的住宅不僅將剩餘的60%全部擴建完畢,他更將房屋直接建在國有地上,而且這兩塊國有地都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經過專業人士的計算,這些土地的地號分別為白雲段13地號,大約佔用25平方公尺,以及秀山段1203地號,大約佔用54平方公尺。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昨晚則出面證實,黃國昌名下的土地「整排住家都非法占用國有土地」,在1個月之前已經請地政事務測量,另外財政部也將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法規,要求黃國昌必須在1個月內「騰空返還」,並繳納違約金。

新北市政府也指出,該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適用林業用地管制,除農舍外不容許住宅使用,若違反林業使用規定,將依《森林法》、《區域計畫法》規定,處6至30萬元罰鍰。

黃國昌今晚間和網紅「館長」陳之漢直播時表示,老家實際狀況跟大家說,78、79年就蓋起來的放,有越界建築佔到國家的地,「我尊重國有財產署的認定,接下來依照法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黃國昌也稱,自己畸零地的確不少,汐止那些地方阿公、爸爸留下來的,用這種不知道在罵什麼,事實上就是在潑糞。他說,那些地都是從爸媽、阿公阿嬤繼承,「有哪一塊地,我拿去炒地,你告訴我,沒有啊!」

更多新聞: 快新聞/喊「我在中國沒有任何資產」 郭台銘:都是鴻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