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彰化警誤逮17歲少年害縫針惹議 呂秋遠:願免費幫孩子提告
彰化警方日前誤逮17歲少年引發爭議。(圖/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彰化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日前著便服未出示證件,誤認17歲新住民少年為非法移工,抓錯人還讓少年受傷縫了17針,事後分局長黃壬鍵遭記申誡1支,葉姓所長記1大過調非主管職,2名員警各記申誡1支。律師呂秋遠昨(16)日晚間表示,警方執法涉及違法問題,願意免費幫助這個孩子提告讓司法還公道,強調「我們不能就這樣算了。否則,下一個受害者,就會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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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昨日晚間在臉書指出,在彰化埔鹽有名17歲的青少年,出身單親家庭,幫新住民媽媽到秧苗場打工。下班時騎著腳踏車在路上,遇到3名沒有穿制服的「警員」要「盤查」臨檢,少年以為要被綁架,所以奮力脫逃。3名壯漢就這麼壓制少年,導致少年撞到耕耘機,頭破血流,縫了17針。

呂秋遠說,警方承認在值勤過程中沒帶密錄器、未穿制服,也沒有出示任何的警察證件,值勤的時候有疏失。但他認為,這不是疏失的問題,而是違法的問題。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的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換句話說,警方為了緝捕所謂的非法外籍勞工,在「盤查」這名少年時,他們根本就是違法行為,而且少年要如何確定,這3名壯漢,究竟是歹徒還是警察?

呂秋遠認為,「坦白說,他們根本就不是隨機盤查,而是看這名疲累、上了一天班、臉色黝黑的少年,就是長得像他們想要逮捕的非法外勞,所以才會直接上前想要武力壓制,卻渾然不知道自己認錯人,這件事,對我來說,只有滿滿的憤怒」。

呂秋遠進一步說,不穿制服、不出示服務證、警徽、不帶密錄器,而且是所長帶隊抓人,這代表了什麼?代表了這幾個人在值勤時,根本不在乎法律規定。甚至,如果當下沒有路邊的攝影機拍到影像,又會有什麼故事出現?說不定歹徒拒捕、警方認真值勤等等的說法,通通會出爐,甚至還會有所謂的「警察先生好辛苦、不然哪天歹徒傷害你,你就不要報警」之類的酸言酸語出現。

呂秋遠表示,不是這樣的。基本上,依法值勤,是最基本的要求。更別說這名少年,只因為警方的外貌歧視,認定他是所謂的「非法外籍勞工」,就可以用3名警力,壓制一名手無寸鐵的少年。有沒有種族歧視、有沒有非法執勤?在冗長的過程中,又怎麼可能沒有機會讓警方出示證件、表示身份、說明理由?而讓少年直覺認為,這是綁架?

呂秋遠指出,「現在這3名警員至少涉嫌妨害自由、傷害罪等,不符合盤查程序、不穿制服、不給證件,最後一個幫忙家計的單親17歲少年,就這麼被打得頭破血流,請問彰化縣政府,應該如何給這個家庭一個交代?申誡?賠償醫藥費?我覺得不必了」。

呂秋遠最後說,「如果少年願意來台北找我,我願意免費幫助這個孩子提告,讓司法還他公道就好,不需要這樣的無謂賠償。不要這樣欺負沒有資力的單親家庭,我們不能就這樣算了。否則,下一個受害者,就會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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