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65歲以上打麻將輸贏千元內除罪化? 公投聽證會各方說法一次看
針對65歲以上長者打麻將輸贏在千元內除罪議題,中選會今(17)日舉辦聽證會搜集各方意見。(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針對「65歲以上長者打麻將輸贏在新台幣1000元以內除罪化」公投案,中選會今(17)日舉辦聽證會,領銜提案的「麻將最大黨」主席郭璽今天發言表示,希望政府重視老年人權益,但沒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因此他才提案盼全國人民共同決定。法務部長蔡碧仲則說,本案尚在提案階段,若未來經中選會審核認定符合公投法相關規定,將配合後續程序提出意見書。

更多新聞: 快新聞/雨彈來襲! 全台10縣市大雨特報

現行刑法第266條規定,「第1項、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5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不過,前2項若是「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根據《中央社》報導,領銜提案的「麻將最大黨」主席郭璽今天表示,希望政府重視老年人權益,但沒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因此他才提案盼全國人民共同決定。他表示,過去有長輩因打麻將被帶到警局作筆錄、上手銬等,但經司法程序後獲判不起訴或無罪,如此折騰年長者,沒有顧慮到長者的尊嚴。

郭璽指出,老年人的權益應該被尊重,這是他推動本案的原因,希望大家能考慮做出變革。他表示,過去曾與立委們談過此案,但沒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因此他認為只有一個管道,就是提案訴諸公投,讓全國人民決定這是否為「對的事情」,也希望藉此議題向社會大眾說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應被尊重。

法務部長蔡碧仲到場表示,今天聽證會的議題依法屬於公民投票法主管機關中選會的權責,因此法務部尊重中選會的職權行使與判斷認定,而本案尚在提案階段,若未來經中選會審核認定符合公投法相關規定,法務部將配合後續程序提出意見書。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朱嘉川發言表示,所謂「供人暫時娛樂之物」在法律實務上長期有穩定見解,由法院個案判斷,從此案提案說明書來看,似乎沒有要否決、廢止、反對刑法第266條。

有與會專家也提到,刑法第266條第3項有除外條款,若法院在實務上已認為在公開場合、新台幣1000元內輸贏,屬於供人暫時娛樂之物而不予處罰,代表個案本身無付諸公投的必要性。此外,提案人也可考慮是否調整公投提案的類型,改為立法原則的創制。

中選會於今年6月16日審議郭璽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65歲以上住民,在公開合法場所打麻將輸贏新台幣1000元以內,應該視為符合刑法第266條第3項賭博罪但書之規定,排除該條文處罰?」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認為有舉行聽證必要,今日邀集各方與會,以釐清爭點。

更多新聞: LIVE/賴清德8月訪巴拉圭出席貝尼亞就職典禮 總統府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