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微生物超標原因或因環境清消未落實、濾水器濾心未定期更換、容器具皿清潔不佳,食材保存不當、病媒管理不良、操作人員健康風險等所造成。若檢出微生物超標,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立即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有效改善者,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並落實作業場所、設備、盛裝容器具、原材料貯存等衛生管理,重視食品製程與確保品質。
衛生局也將持續加強稽查抽驗飲冰品,保障民眾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嚴格把關食安,從源頭管理、查驗、消費者保護,都嚴加落實,針對違法必定依法處辦、絕不寬貸。若消費者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撥打食品衛生科專線: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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