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今日在臉書表示,王鴻薇陪同新北幼教老師對多位政治人物告誹謗。王若非法律素養不足就是利用幼教師政治操作,真正維護幼教師工作權應是告國賠,要她別消費幼教老師。
黃帝穎說明,王鴻薇如果真的想維護幼教老師權益,應該是協助幼教師告國賠,主張工作權因新北市府廢照處分受到損害,而非提告較難成立的誹謗。
黃帝穎表示,侯友宜市府未經行政調查,逕對幼兒園廢照,違法行政處分侵害幼教老師工作權,當有國賠責任之虞。異常的是,王鴻薇並未協助幼教師爭取較易主張的國賠,反而選擇性提告屬「公共評論」較難成立的誹謗罪,如此「捨易求難」、違反常理,如果不是法律素養不足,就是擺明利用老師遂行「政治操作」,非常不厚道!
黃帝穎指出,侯友宜市府在案發第一時間未經行政調查就對幼兒園處分廢照,更未協助幼童及家長檢驗,造成社會恐慌。王鴻薇卻未協助幼教師尋求正確救濟途徑國賠,反而「捨易求難」、違反常理,是否完全為侯友宜的失職及濫權處分「轉移焦點」。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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