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小學生利他能 補習班餵藥案負責人緩起訴

民視新聞/黃恩琳、黃富溢、蘇郁森 宜蘭報導

宜蘭一間補習班,爆發「餵藥案」,負責人擅自將管制藥品「利他能」,提供給小學生使用,涉犯醫師法,宜蘭地檢署介入調查,查扣51顆利他能,如今全案偵結,檢察官認為,補習班負責人是出於對孩子的善意,造成的危害亦非重大,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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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補習班,6月爆出提供學童服用管制藥「利他能」,掀起喧然大波,宜蘭地檢署介入調查,全案偵結,以緩起訴處分。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這次提供藥物給學童服用,主要是要增進學童學習效能,所以主觀上並沒有惡意,所以本案檢察官命被告向公庫給付新台幣20萬元,本件給予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

來到補習班,外面公告欄的訊息,也都已經撤下。回溯這起餵藥案,補習班靳姓負責人疑似在4月到6月,拿其他家長寄放的「利他能」,提供給3名注意力不集中的學童服用,提高學習成效,負責人還辯稱,只給1/4顆,家長也都知道,但就有其他家長爆料,補習班只告知這是「聰明藥」,並沒有獲得充分資訊。

提供小學生利他能 補習班餵藥案負責人緩起訴

檢方查扣51顆利他能,調查後認為,負責人的孩子曾有學業問題,服用利他能後,有顯著改善,所以認為她是出於對學生的善意,而且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罪刑,態度良好,足認她是一時疏失而觸法,因此違反《醫師法》部分,予以緩起訴,期間為2年。

補習班家長說,「如果是真的,就真的是要嚴辦,如果不是真的,有什麼隱情,有誤會人家,還人家一個公道,我小孩子還在那邊補習,盡量不要再有這種事發生。」

提供小學生利他能 補習班餵藥案負責人緩起訴

宜蘭教育處多元教育科長林琪說,「目前我們縣政府這邊就等教育部複審完成,是否提報這個不適任人員會函知給我們。」

究竟靳姓負責人有沒有不適任問題,還要等待進一步結果,不過對於家長和學童來說,恐怕已經造成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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