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原水保局多名官員涉集體收賄喝花酒 3監委提案糾正檢討
圖為監察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監察院今(7)日表示,原農委會水保局(已改制)所屬機關秘書及課長,長期與廠商間有不當飲宴關係,涉嫌集體收賄、喝花酒,常態性不實申請出差請領差旅費等,並經法院判刑,監委葉宜津、王麗珍、張菊芳調查後,提案糾正農業部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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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葉宜津、王麗珍、張菊芳今日透過新聞稿指出,原農委會水保局(本月1日起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機關秘書及課長等多人長期與廠商間有不當飲宴關係、常態性不實申請出差及請領差旅費等問題,存有風紀違失情形。

3位監委表示,上開違失人員經原農委會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並經台中地院去年8月30日一審判決及台中高分院今年4月25日駁回上訴,判決宣告「不違反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賄賂」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受有期徒刑最低1年10月,最高9年6月,並分別褫奪公權1年至5年不等,有損機關聲譽及公務員形象,難辭其咎。

監委葉宜津、王麗珍、張菊芳調查發現,原水保局對所屬機關秘書及課長等多人涉嫌集體收賄、喝花酒等風紀違失狀況未適時察覺,廉政監督未盡積極,防貪查弊機制洵有漏洞,致使上述人士藉職務上行為衍生不法弊端。

另外,原水保局對於水土保持工作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件的工作分派,並未明訂分派標準或原則,致使分案缺乏客觀管控及管考機制,亦造成部分廠商受託測設監造工程案件總金額逾契約約定經費上限,核有違失,因此提案糾正,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本月2日通過,要求農業部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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