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劉陳昭玲,澎湖10連霸議員,連續6屆當選議長,卻利用職務之便,涉嫌關說以及施壓進而索賄。檢方查出她在車船處預算案,涉嫌向處長索取15萬買名牌包,臨時雇員案向錄取者索討36萬,另外也在文光國小、消防局、衛生局等人事案進行關說,事後收取10萬至100萬不等的賄款。
法院衡量劉陳昭玲已經認罪,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最後裁定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每日下午6時至8時,要到派出所報到。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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