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中間,被活動式的鐵柵欄圍起,地上好幾排黃色的字寫著「請勿停車、以免受罰」。為什麼這地方需要這樣提醒用路人呢?
市場攤販說,「(被開單的很多嗎)很多啊,我也被開過。」、「白天是屬於市場擺攤的,很多人會以為 這個可以停車,所以警察會來開單。」
就連市場內的攤販,也曾被開罰過。原來新竹縣竹東鎮仁愛路,在每天下午2點前,屬於市場用地。2點後,攤商將攤子淨空後,偌大的空間讓很多不知情的遊客誤以為是停車格。警察來開單後才發現,原來這裡不能停車。為了避免民眾被開罰,鎮公所才要求市場管委會加強宣導。
竹東鎮公所主秘黃至銓說,「兩點過後,基本上會誤以為是停車格,而做停放車輛,之前也常遭民眾檢舉,每一格都用適當的字體大小,以及易於辨識的黃色字體來做提醒。」
鎮公所跟市場祭出「斗大標語」提醒用路人,外地人看來特殊,但當地多數民眾支持,這樣一來,就可避免過路客違停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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