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影片中可以看到,飼主秀出交通事故處理單,上面當事人的欄位上寫著「哈士奇」,而「當事人」哈士奇則是被罵得露出委屈的臉,讓人看了又好氣又好笑,影片一出後,網友紛紛留言笑喊,「第一次看到肇事人是狗,還是應該說肇事狗?」「簽名有蓋狗爪印嗎? 」
開單的礁溪分局則說到這確實是他們開的單子,因為這是事故聯單,上面的當事人欄意旨物種的意思,可以寫「狗」也可以寫「犬種」。
礁溪分局說明,經警方調查於8月2日16時許,郭姓女性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礁溪鄉仁愛路時,突有一隻哈士奇狗(蘇姓飼主)跑上道路,郭女為避免撞到狗緊急煞車,致使後面陳姓男性騎乘重機車煞車不及發生車禍,所幸均未受傷,經酒測郭女及陳男酒測值為零,案經三方自行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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