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在苗栗公館五谷一路的電力儲能場,被當地民眾質疑有安全疑慮,業者直接到場舉辦說明會。
公館鄉鄉長何在鑫說,「聽說外縣市的會有起火或爆炸?這不曉得真的還假的,應該會有公共安全的問題啦。」
會勘過程,鄉長提出疑問,儲能場真的安全嗎?因為公館鄉的儲能場,也被縣長鍾東錦質疑設立過程,瞞天過海,不尊重縣府,因此要求,工商發展處嚴查縣內的電力儲能場。最後發現,苗栗縣內,包含竹南、頭份和公館共有4座,但都不符合土地使用規定。
苗栗縣都市計畫科長黃郁倫表示,「縣府後續會依照,我們《都市計畫法》第79條,因為他先行違規使用,所以我們會先依第79條裁罰6萬。」
將依照《都市計畫法》,對4座儲能場業者,裁罰各6萬,業者也做出澄清。
儲能場業者蘭佳霏說,「苗栗縣府這邊是在5月1日的時候,才針對儲能有頒布自治條例,但是自治條例呢,它是比較偏說你必須要報備後,才能夠動工,可是我們在去年12月16日,就已經完工了,所以就會有這個尷尬的情況產生。」
不管如何,縣府硬起來,先裁罰再要求業者補齊資料,若資料不全,將要求台電斷電,停止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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