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記者林彥君說,「知名檢察官劉承武,先前在管委會上對住戶大聲咆哮,其中一名許姓住戶,將這段影片爆料給媒體,劉承武為了自清,向法院提告,如今二審宣判出爐,宣判住戶無罪。」
就是這段影片流出,被拍攝的人,就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3年前,當時正在和社區住戶開會,因為禁止住戶錄影,發生爭執,開會時對著錄影的住戶咆哮。影片被住戶,拿去給媒體爆料,劉承武事後對錄影的許姓住戶,提告違反《個資法》和強制罪,住戶主張管委會是在公開的場合開會,可以自由進出,為了保障所有住戶的權益,才會錄影存證,向媒體投訴,也是可受公平之事,沒有違反《個資法》的犯意,也沒有使用暴力、脅迫,阻擋劉承武的去路,台北地院一審判住戶無罪,劉承武不服上訴,高等法院24日宣判,全案認定跟公共利益有關,住戶的罪證不足,判他無罪。
檢察官劉承武說,「當然要上訴,這樣的一把刀插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公信力上,法官也認為我被針對阿,整個事實的虛構,如果是這樣,我還可以放任他嗎。」社區管委會說,「管委會不會做任何的回答,不表態任何的事情。」
高院指出,劉承武針對《個資法》提起上訴,必須指出本判決所適用的法令有牴觸《憲法》,至於強制罪部分,不得上訴。劉承武的司法戰,恐怕充滿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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