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婦人違規過馬路,員警立刻攔停,她卻十分不配合。
惱羞成怒的婦人,忽然迸出一句,警察是「賤民」,這下問題可大了。

聽到員警要告,當場硬凹講的是前副總統陳「建仁」,只是「賤民」跟「建仁」,2個字差很大,陳建仁更早就接任閣揆,並非現任副總統,婦人狀況外,全因違規遭盤查。
今年(2023年)4月13日,李姓婦人來到台北市重慶北路跟天水路口,未依號誌行走,直接闖紅燈過馬路,當場被員警抓包,不但動口還動手,扯斷員警背帶,同時觸犯公然侮辱、毀損罪等4個罪,其中就屬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可處5年以下刑度最重,針對婦人誇張行徑,士檢決定從重起訴。

過去台北市警方處理勞資糾紛,碰上民眾辱罵奴才,但後來檢察官認為沒有侮辱犯意,男子獲得不起訴,而高雄同樣也有婦人,拿古代用語,侮辱警察。
就因為消費糾紛,大罵前來的員警是奸臣,婦人最終吃上妨害公務官司,遭判處拘役50天,一時情緒失控,員警成了出氣筒,用字遣詞五花八門,只是挑釁的代價,就是讓自己進入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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