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許立功最近以熱門動畫短片《山道猴子的一生》,來談法律相關問題,並提到「一堆網友只在那邊討論暈母猴、錢拿不拿的回來」,但實際上還有一條更嚴重的,而且每個人都有可能會遇到,對方的家屬還可以直接告你殺人罪,許立功表示,即便不認識,但與鄰車尬車都有可能導致對方「有很高的機率7天後才能回家,所以這樣尬車的行為就是殺人的行為,判個殺人罪也是合情合理的喔」,他提到因刑法第13條第2項敘明,「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所以明明知道出車禍可能會致死,還繼續尬車、飆車,最後也導致對方死亡,他說:「這種行為不就鐵錚錚的是殺人嗎?」
最後許立功也提到在因尬車致死案件中,多是聽到公共危險罪兒不是殺人罪的原因,是與保險理賠有關係。(圖/翻攝「N楚立功」YouTube)不過也有一說認為,法官對於車禍致死案件,鮮少判處殺人罪,多聽到判公共危險罪,許立功提到法院判決殺人罪的狀況的確相當少,但他也表示這是有原因的,他說:「並不能說這些法官和檢察官恐龍,其實這跟保險有關。」許立功指出在一般任意險中,若是車主故意犯罪有不理賠條款,保險只會賠意外險,而不理賠故意犯罪的行為,所以許立功提及,「也就是如果法官判歐車猴殺人罪的話,歐車猴的保險公司,就有很高的機率拒絕給歐洲猴子理賠」,他也提醒所以大家不要再說法官是恐龍,以免自己也變法律猴子,更呼籲若是民眾在路上遇到超車的行為,「千萬不要猴起來尬上去啊」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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