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虹安被揭好友干政等同貪瀆 律師警告:恐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律師黃帝穎指出,錢康明發的這幾篇貼文指證歷歷,「等於是在指控高虹安貪瀆」。(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前新竹市文化局長錢康明今(11)日正式卸任,清晨於臉書連發3篇文,其中提到夢見自己擋人財路,更指稱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好朋友」多次干預市政。律師黃帝穎指出,錢康明發的這幾篇貼文指證歷歷,「等於是在指控高虹安貪瀆。」他也指出,如果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排除擋財路者、以非公務員介入市府標案,與豪車、豪宅等不正利益具有「對價關係」,最重恐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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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4日在市長高虹安出訪日本登機前,以新聞稿方式發佈重大人事異動令,副市長蔡麗清及文化局長錢康明將離職。今日錢康明正式卸任,清晨便於臉書連發3篇文,其中提到夢見自己擋人財路,更指稱高虹安的「好朋友」多次干預市政,尤其在重要標案上,提出不當要求。

黃帝穎提到,錢康明發了幾篇貼文「指證歷歷」,等於是指控高虹安貪瀆。他也整理出關鍵貪瀆要件:首先,錢康明稱被離職原因是「擋人財路」,換句話說,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為圖他人利益,涉嫌圖利罪(5年以上徒刑)。

而錢康明稱高虹安的好朋友「特別關心」具體案件「市府跨年晚會」,黃帝穎認為,這樣即認高虹安利用非公務員涉入市府標案,涉嫌圖利罪(5年以上徒刑)。

黃帝穎提到,錢康明指「豪車、豪宅只是開始」。如果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排除擋財路者、以非公務員介入市府標案,與豪車、豪宅等不正利益具有「對價關係」,這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最重無期徒刑)。

他更酸高虹安,跟豪車豪宅相比之下,「詐領助理費真的是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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