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指出,吳姓監造人任職於中油石化事業部前鎮儲運所,負責辦理驗收、結算履約管理等業務,自2019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監造工程勞務採購案機會,向得標廠商或下包商共4位業者,收受102萬元賄款,作為順利通過結算驗收的對價。
此外,吳男另與2名承包商共同浮報結算金額,詐取工程款161萬4957元,雙方再依約定成數瓜分,吳男並將部分款項存入友人帳戶,企圖隱匿貪汙犯罪所得。
廉政署南區調查組與高雄地檢合力偵辦,協請保安警察第五總隊支援,分別於去年7月、9月間發動2波搜索行動,羈押獲准2人,密集借提傳訊相關人等22人次,吳男並於偵查中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治法》等,將吳男及蔡姓、孫姓、鄭姓、洪姓、蔡姓業者等7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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