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修正「典試法」加重國考舞弊刑度 考試院函請立院優先審議
考試院今(15)日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包含「典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等5案。(圖/考試院提供)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立法院將在9月22日開議,考試院今(15)日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包含「典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等5案,其中「典試法」修正案是為了提高法律規範強度,增訂對國家考試違法舞弊人員加重刑度及考選部求償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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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今(1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已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包含「典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與廢止「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等5案,未來如遇有緊急時效性特殊法案,也會適時補列與調整。

考試院表示,這5案可分為3大類,「典試法」修正草案是為了提高法律規範強度,增加對違法舞弊人員的究責機制,增訂對國家考試違法舞弊人員加重刑度及考選部求償權規定。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對相關人員予以撤銷原處分並重啟考試程序。

而「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部分,是為了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專業知能,並將法律專業人員之資格取得及任用予以統合規範。

至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廢止案部分,是因應今年7月1日實施的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考試院已就所屬機關進行組織調整,並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不再設置退撫基金監理會二級機關,將業務移由銓敘部掌理,因此該條例已無存續必要。

考試院說明,典試法修正案等3案,已於第7會期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尚待黨團協商,未來在第8會期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協商及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另2案也已函送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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