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稍早接受媒體聯訪。記者提問,高虹安昨天有發聲明說,未報備狀況下,不得跟李先生見面,會不會覺得界線很模糊,她應該是要管束李先生,而非下屬。
對此,林志潔回應,應該昨天在媒體與輿論上,也很多人給高市長建議,對公務員來說,存有廉政倫理規範,但從前文化局長的爆料、臉書貼文及媒體報導看的出來,應該是李先生主動接觸這些公務人員或局處首長,並非局處首長邀約,「主動與被動之間,還是『應該要去約束主動邀約的人』」。
林志潔表示,報備也不用這麼複雜,因為所有公務員的《廉政倫理規範》都有很清楚的規定,公務員若要宴飲應酬,或收受餽贈達一定金額以上,要報給政風處,所以誠心建議高虹安及市府幕僚團隊,可以多與政風處來請教。
另外,林志潔也說,像是《政府採購法》、《廉政倫理規範》、《政治獻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也是公務員應該要必備的法律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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