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國籍法》修正草案通過! 保障無國籍兒少權利、放寬歸化居留年限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 。(圖/取自行政院直播 )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行政院會於今日(21日)通過了內政部擬定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將歸化居留年限放寬至2年,同時新增了免徵傑出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費用的規定和申請歸化後的居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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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為了因應民法成年年齡的下調至18歲,這次修法將涉及外國人的「未婚未成年」相關條文修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 另外,考慮到目前僅規定無國籍兒童可以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了更全面保護未成年兒童的權益,這次新增規定,如果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擔任其監護人, 也可以代為申請取得我國國籍,以確保無依兒童享有醫療和教育等權益。

為了更友善和便利外籍高級專業人才歸化我國,這次修法放寬了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的年限要求。 從目前的每年需在我國合法居留183天以上的要求,放寬為可以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連續2年,或已在我國合法居留連續5年以上。

快新聞/《國籍法》修正草案通過! 保障無國籍兒少權利、放寬歸化居留年限
國籍法修正草案( 圖 / 行政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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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修正草案( 圖 / 行政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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