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試圖從轎車和牆壁之間縫隙穿過,沒想到這時轎車一個退後,輕輕頂了一下機車左側,重心被破壞後,機車連人帶車往右倒,車上的媽媽看起來沒什麼大礙,女兒的手卻骨折了。
遭撞女子楊小姐:「他是直接這樣擦我害我往右倒,(女兒)石膏打一個月,後續復原至少要二至三個月,可是羽球的話可能沒那麼快。」
上周四早上快八點,女子騎車載女兒上課,經過花蓮吉安鄉公所,被後退轎車撞傷,女兒手部骨折。肇事駕駛雖然有下車,但不是關心,而是表明自己在鄉公所工作,還嗆說自己的車後方沒長眼睛,把責任全往外推。
遭撞女子楊小姐:「他就說好啊你報(警)啊,沒有差我在裡面上班,他在等警察的時候,他就一直說,我看應該是你自己被嚇到跌倒的吧。」
吉安鄉長游淑貞:「我們會承擔,不袒護也來作為一個公正性的,一個這樣的標準,來讓事情整個圓滿。」
除了被撞又被嗆,警察事後的處理,更讓婦人很火大。
遭撞女子楊小姐:「我先生就是蠻激動,他就說我們的小孩手都斷了,為什麼是我們打電話給他,我沒有這個印象,要是如果他有這樣子講的話,我先生他一定會很堅持要提告,因為事發到現在,對方都完全就是消失了。」
吉安分局副分局長李振華:「本分局員警當場就已經,針對肇事現場完成測位拍照等調查工作,並於事後通知肇事雙方完成調查筆錄。」
警方表示,事發地是鄉公所內的道路,不能依照一般道路事故處理,警方只能記錄,不能協助釐清肇責,但如果涉及民、刑事案件,仍然可以處理。強調該做的處置都有做,權益也已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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