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哈瑪斯突襲加薩地區 觀光署公布赴以色列旅遊團退費原則
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7日凌晨突襲加薩地區。(圖/達志影像提供)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7日凌晨自加薩地區向以色列發動火箭攻擊,交通部觀光署昨日晚間表示,8日後出發前往以色列旅客,若經過戰區欲取消行程,得解除契約不負損賠責任,旅行社扣除代繳及必要費用後,餘款需全部退還。若未經過戰區,業者扣除代繳及必要費用後,不得收取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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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署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7日凌晨自加薩地區向以色列發動火箭攻擊,外交部於同日發布黃色旅遊警示。

為維護國人旅遊安全,觀光署表示,今年10月8日以後出發至客觀風險解除前,前往以色列旅遊地點行經加薩地區之旅行團,原則上請旅行業與旅客雙方協議延後,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另外,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至於前往以色列加薩地區以外之景點區域,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點,「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得解除契約。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及已付之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

觀光署呼籲,請出團至以色列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加薩地區附近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此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


快新聞/哈瑪斯突襲加薩地區 觀光署公布赴以色列旅遊團退費原則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圖/擷取自行政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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