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局第6公路警察大隊說明,昨日上午獲報,有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國道,立即派遣巡邏車675前往攔查,另通知交控中心上游CMS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狀況,該機車於21分鐘後被拖離交流道。
竹林分隊分隊長李潤明透過自錄影片說明,昨日上午9時06分,一名老婦人騎乘機車誤由國道3號竹林交流道上高速公路,騎乘於外側路肩於北向86.8公里處,遭國道警察攔下,利用拖車將其車輛運送下國道。
老婦人遭警方攔下後哭著說,這段路以前都是她的丈夫載,但老伴已經走了,自己住在北埔,要回芎林的家,但卻忘記交流道在哪,才會誤闖國道又搞錯方向。
迷糊嬤「騎機車上國3」急遭警攔下,背後原因有洋蔥。(圖/國道警察提供)警方呼籲民眾,機車行駛國道,依法可對機車騎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之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倘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竹林分隊分隊長李潤明。(圖/國道警察提供)李潤明重申,機車用路人應注意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避免誤上國道,若誤上應往路肩靠,並撥打110、1968或1968APP求救,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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