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筆讚〉翁達瑞-官司敗訴與人格破產的劉仕傑
(圖/翻攝自劉仕傑臉書)

文/翁達瑞

劉仕傑自訴我誹謗,法官的判決主文已上網了。劉仕傑把司法當選舉作秀的工具,利用提告製造聲量與籌募經費。因為提告的基礎薄弱,劉仕傑遭法院判處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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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仕傑是所有政客的借鏡,特別是有意從政的年輕人應引以為戒:切勿利用濫訴製造選舉聲量,否則最後會官司與人格雙輸。

#官司敗訴

劉仕傑最初的提告理由,就是我說他「從未擔任任何公職」,漏掉了「民選」兩字。劉仕傑揚言提告後,我立刻就補上漏掉的字。

這句話既無侮辱動機,也無誹謗惡意。劉仕傑提告只是為了起底翁達瑞的身分,達到選舉作秀的目的。

提告後,劉仕傑自覺理由薄弱,於是補了第二張訴狀,案由是我更早之前的貼文,指稱他捏造血友病童的父母都是中國人的謠言。

事實上,劉仕傑確實捏造了這則謠言,也被陸委會公開打臉,劉仕傑本人也道歉了,雖然誠意明顯不足。

檢察官果然查到了我的個資,但劉仕傑不能拿來作秀,因為有偵查不公開的約束。為了曝光我的身分,劉仕傑改提自訴,迫使地檢署終止偵查,並將案件移轉法院。

這是劉仕傑的算計:案件移轉法院後就無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劉仕傑就可公開翁達瑞的身分,遂行選舉作秀的企圖。

人算不如天算,劉仕傑轉提自訴後幾天,我返台現身面對多件官司。作秀的梗被我破了之後,劉仕傑整個洩了氣,讓官司在法院躺了快一年。

第一次開庭時,劉仕傑沒有出席,理由是忘了時間。後續的兩次開庭,劉仕傑還是沒有出席,而且連理由都懶得掰。

在第一次開庭,劉仕傑的律師就表達和解的意願。我斷然拒絕,並當庭陳述:

「如果劉仕傑覺得提告理由薄弱,那他應該撤告,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反過來,如果劉仕傑自認有理,那他應該告到底。」

在三場庭訊,劉仕傑的律師言詞閃躲,我方反而大義凜然。在最後的結辯,我痛批劉仕傑濫用司法,獲取不當選舉利益。

辯論終結後三星期,法官做出「無罪」的宣判。以下是判決書的結論:

「⋯⋯本案依卷存事證,不足以認定被告有何自訴意旨所指之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之犯行,自難對被告遽以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相繩。而自訴人既無法為充足之舉證,以使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自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從而,本案依法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劉仕傑輸了官司,連人格也一起破產,而且在四個面向同時破產。

#人格破產(一)

劉仕傑對我提告後,以網路道德家自居,頻頻對外放話,包括:

~指稱翁達瑞是匿名側翼,是侵蝕台灣民主的毒瘤。

~污名化筆名寫作,指控翁達瑞使用匿名帳號,是傷害言論自由的幫凶。

~指控翁達瑞散播不實抹黑言論,要求公開道歉,並承諾不再散播不實言論。

經過法院審理之後,翁達瑞獲判無罪,反證劉仕傑「做賊喊捉賊」。這是我們兩人的差別:翁達瑞用假名說真話;劉仕傑用真名講假話。

#人格破產(二)

提告後,劉仕傑氣焰囂張,多次在臉書對我叫板,信誓旦旦要在法庭對決。劉仕傑使用的文句包括:

~將與翁達瑞針對妨害名譽行為,在地檢署內進行法律上的辯論。

~對抗匿名側翼,我不會妥協。

~會持續窮盡一切法律程序尋求司法機關的最終認定。

~如果翁達瑞沒有承認的勇氣,我只有透過司法程序讓他現形。

開庭前劉仕傑狠話說盡,開庭後劉仕傑竟然立刻求和,而且還被我悍然拒絕。原本要在法院與我對決的劉仕傑,更三度拒絕出庭,變成不敢面對官司的小孬孬。

#人格破產(三)

劉仕傑舉止幼稚可笑,誤把「提告」當「勝訴」,不知「提告容易勝訴難」的基本法律常識。

對我提告後,劉仕傑公開承諾,要將對我的求償所得,全部捐贈予「台灣幼兒棒球聯盟協會」作為公益用途。

結果劉仕傑敗訴了,半毛求償也拿不到。劉仕傑當初承諾的捐款應該自掏腰包,否則就是「戲弄」公益團體。

更可笑的是,劉仕傑還串連對我提告的其他人,包括余正煌的律師曾威凱,宣稱要和他們交換訴訟經驗。

結果劉仕傑敗訴了,余正煌也敗訴了。劉仕傑與曾威凱分享的是「痞子」經驗:提告時大張旗鼓;敗訴後消聲匿跡。

#人格破產(四)

最可惡的是,劉仕傑利用提告進行造勢與募款。劉仕傑獲得了選舉利益,他濫訴的成本卻由我和整個社會承擔。

劉仕傑對我嗆聲的臉書貼文,結尾都有「士林、北投、劉仕傑、時代力量唯一提名」的標示。劉仕傑利用提告增加知名度的動機至為明顯。

劉仕傑會在自己的貼文下方留言:「對抗匿名側翼,請跟著仕傑一起努力!」接著劉仕傑還會秀出政治獻金專戶的帳號,以及網路捐款平台的網址。劉仕傑竟然利用濫訴籌募競選經費。

劉仕傑利用濫訴獲取選舉利益,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劉仕傑還迫使我返台面對他的濫訴官司,花錢聘請律師辯護,耗費精力準備庭訊,還要背負刑事被告的惡名。

#工商時間

結束這篇長文之前,我還要幫劉仕傑的委任律師做廣告。若有人想濫訴,但沒有律師願意接案,我大力推薦劉仕傑的委任律師「李璇辰」。

劉仕傑揚言對我提告,只因為我的文章漏列了「民選」兩字。如果連劉仕傑的案子都願意接,李璇辰不會有不接的爛訴案。閒著想告人的朋友一定要找李璇辰。

喔,我差點忘了,李璇辰曾因違反倫理被懲戒,被強制自費參加「律師倫理規範」的研習課程。這是司法院正式公告的律師懲戒案喔!

#結論

劉仕傑人格卑劣的程度,實為年輕世代所少見。難怪在競選期間,已婚的他會對初次見面的女性伸出魔手。

需要性平教育的劉仕傑,委任需要倫理教育的李璇辰,真的是「什麼茶壺配什麼蓋」,剛好而已!

劉仕傑是政客的借鏡,有心從政的年輕人更要引以為戒:不論選情多麼激烈,切忌濫用司法作秀,以免碰到另一個翁達瑞!

後註:若有網友好奇我是否會反訴劉仕傑誣告,我的答案是「不會」。理由很簡單:提告可處理違法行為,但無法處理無恥行為。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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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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