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拍到,媽媽推著嬰兒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這時候一輛藍色小貨車,從保長路左轉進入明德北路,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差點撞上嬰兒車,還好,媽媽及時將嬰兒車往後拉,才沒有被撞上。
推嬰兒車的媽媽江小姐:「就走到一半然後餘光就看到有一台車,就是很快速的這樣過來,然後沒有要停,所以我就趕快把嬰兒車這樣轉向,因為他已經差大概可能一秒,就要撞到我們了。」突如其來的驚嚇,嬰兒車內的小孩,嚇得嚎啕大哭,回憶驚險瞬間,媽媽說,還好她有注意到,貨車疑似沒減速,趕緊閃避,要不然以當時車速如果撞上,後果不堪設想。但事後,貨車駕駛卻當做沒事,很快就離開。
民眾:「現在不是行人最大嗎?還是要禮讓啊!(看到行人還是要讓一下!),還是要減速他(貨車)完全沒有減速。」民眾:「如果說沒有注意一點的話,小孩可能就被撞倒了。」
警方表示,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林清豐:「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一定要禮讓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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