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艘桃園艦今年5月23日晚間9時26分竟被一名路過男子擅自闖入船艦,他當時擔心被發現還趁機躲進貴賓用VIP(2)艙睡上一整晚,直到隔天他睡醒在艦上閒晃,在上午10點20分誤開謝姓機師的房門,發現裡面有人時,他嚇得連忙逃跑,這時才被艦上的人員發現,最後報警處理,警方當場將李男逮捕。最後檢察官經偵訊後,從李男自白與監視錄影等事證,認定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犯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李男坦承自己闖入艦內,檢方故依無故侵入他人船艦罪將他起訴。(圖/翻攝畫面)李男坦承自己闖入艦內,但並未發現其他不法事證,檢方故依無故侵入他人船艦罪將他起訴,並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艦隊分署表示,針對本案已深切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另為防止類案,已於各式艦艇梯口登艦處之攝影機增設感應警報,並於泊靠碼頭後關閉主甲板艙區對外通道及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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