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樂表示,公眾人物本應發揮影響力為社會帶来良善之貢献,但很遺憾的是,即使已經遭到檢察官認定犯罪而起訴,但戴至目前為止,吳庚霖(吳秉孺)先生仍一再以不實的說詞為其辯解、拒絕正視所犯的過錯,甚至多次對外發布聲明,混淆大眾視聽,試圖將其犯罪行為美化為私人感情糾紛。
耀樂提到,炎亞綸當年利用雙方懸殊的地位,對年僅16歲的他攝私密影片、甚至在分手後將影片散播給他人等種種行徑,這絕對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
至於針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部分,耀樂說,當年自己確實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但自己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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