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管會新聞稿,聯邦銀行辦理存款開戶及臨櫃提領大額現金作業所涉缺失,顯示該行對於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交易監控機制、可疑交易審查程序及員工服務規約等機制,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
聯邦銀行今年7月驚爆有行員涉嫌勾結詐騙集團,檢警兵分多路,搜索總行和其他3個分行,調查發現,分行張姓經理和滕姓理財主管共7名行員涉嫌淪為詐騙集團共犯,以每筆款項抽1%報酬,協助集團洗錢、移轉資金,處理金流高達5000萬,65人受害,因張姓經理及理財主管罪嫌重大,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其餘行員以5萬到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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