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4國小女學生「黃金葛汁掺水」毒害同學 被害家長求償102萬
台中4國小女學生「黃金葛汁掺水」毒害同學 被害家長求償102萬。(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今年4、5月間,台中某國小發生有女學生夥同班上其他3名女學生將「黃金葛汁」混入男同學的水壺中下毒,導致對方出現噁心、頭暈、腹痛等症狀。事後,被害男童的母親決定對其中3名涉案女同學及其家長提出民事告訴,要求賠償總額達102萬元。其中一名女同學,由於該學生及其家長坦承涉案,並且表達認錯和道歉,因此並未納入告訴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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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黃金葛下毒事件分別發生在4月27日和5月4日。帶頭女同學首次將黃金葛汁液混入水中,放入男同學的水壺,但效果不佳。第2次企圖再度下毒時,被其他同學發現並報告。

事後,男童的母親為了維護兒子的權益,委託弟弟提起告訴,要求3名女同學及其家長支付超過2萬元的醫療費用和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未對另一名女同學提起告訴的原因在於,該學生及其家長已坦承涉案,並表示願意向兒子及其家人道歉並承擔責任。男童的母親指出,目前調查報告已經確認3名女同學確實參與將黃金葛汁混入水壺的行為。

男生的家長對於加害女學生仍留在同一班級感到不滿,認為這樣可能存在霸凌問題。他們曾製作海報,上面指控「校長包庇」和「施壓老師」等情事,因而被校方提告,指控公然侮辱。

學校強調,會議的一致共識是希望孩子們能夠在原班學習,同時不希望這起事件被標籤化。至於成年人的觀點和名節問題,則涉及到他們各自的主張,可以行使各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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