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黃金葛下毒事件分別發生在4月27日和5月4日。帶頭女同學首次將黃金葛汁液混入水中,放入男同學的水壺,但效果不佳。第2次企圖再度下毒時,被其他同學發現並報告。
事後,男童的母親為了維護兒子的權益,委託弟弟提起告訴,要求3名女同學及其家長支付超過2萬元的醫療費用和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未對另一名女同學提起告訴的原因在於,該學生及其家長已坦承涉案,並表示願意向兒子及其家人道歉並承擔責任。男童的母親指出,目前調查報告已經確認3名女同學確實參與將黃金葛汁混入水壺的行為。
男生的家長對於加害女學生仍留在同一班級感到不滿,認為這樣可能存在霸凌問題。他們曾製作海報,上面指控「校長包庇」和「施壓老師」等情事,因而被校方提告,指控公然侮辱。
學校強調,會議的一致共識是希望孩子們能夠在原班學習,同時不希望這起事件被標籤化。至於成年人的觀點和名節問題,則涉及到他們各自的主張,可以行使各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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