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總部集團今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獲同意變更為商三(特)用地,北市府計算容積率時係以「捐贈全街廓土地30%後」的地塊面積計算,將原捐地後應為560%的容積率,誤導為打7折後僅剩為392%,嚴重剝奪我方權益,也引發日後容積率爭議。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俟經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業經監察院調查後函文糾正北市府,始於2018年將容積率回復為560%,惟當時北市府竟不當刪除都市計畫內原有「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之保障,對威京總部集團造成莫大損失及不公平對待。
為此,威京總部集團目前興建京華廣場頂級商辦園區,係按《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辦理,以法定容積不超過20%之容積獎勵額度進行規劃設計,加計容積移轉後合計容積以不超過法定容積1.5倍為上限,其獎勵項目包含:智慧建築、綠建築、耐震設計、建築特色典範、公共開放空間、無障礙通用設計、新技術應用等,以符合公益性、對價性等通案原則。
威京總部集團強調,一切程序皆依相關法令辦理,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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