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Lin Bay好油」自導自演案3罪偵結起訴! 桃檢揭犯罪手法
「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許哲賓自導自演案,全案偵結起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李昶毅報導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聲稱遭恐嚇,但檢警調查發現,國民黨黨工許哲賓也涉案,整起案件是「自導自演」,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林裕紘、許哲賓涉嫌偽造文書、誣告、恐嚇等罪,今日起訴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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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指出,該署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姚承志偵辦臉書「Lin bay 好油」版主被告林裕紘及許哲賓偽造文書等案件, 認被告林裕紘涉犯刑法第220、216、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同法第169條第 1、2 項之誣告、意圖他人受 刑事處分而使用偽造之犯罪證據、同法第 305 條之恐嚇 危害安全等罪嫌,被告許哲賓涉犯刑法第220、216、 210條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同法第171條第1、2項之未指定犯人誣告、使用偽造犯罪證據、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於今日提起公訴。

犯罪手法部分,檢方於記者會上說明,檢警偵辦後發現,許哲賓先是前往新北永和咖啡廳使用該處提供Wi-Fi,接著使用VPN跳板到境外IP,並用他所取得的名為「何可恩」帳號傳遞訊息「「林○○很會爆料幹政府嘛,很邱嘛,我知道你老婆叫○○○,你家住桃園市○○○,還有一個女兒,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我們走著瞧,X」恐嚇林裕紘,林裕紘於22日在臉書貼文指稱他遭受不明人士恐嚇,28日還到地檢署就臉書內容提出告訴。

檢方表示,紙包不住火,當天地檢署指揮桃園市刑大調閱「何可恩」網路IP發現,有一筆於台灣境內登入,並搜索該間咖啡廳,扣得Wi-Fi分享器使用紀錄分析,發現這IP雖使用VPN,但仍被Wi-Fi分享器記錄下,從中發現此為許哲賓所使用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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