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部大學生「無卡分期」詐騙案 檢方起訴3嫌「聲明從重量刑」
中部大學生「無卡分期」詐騙案 ,3嫌遭檢方起訴,並聲明從重量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台中檢調月前偵辦流竄中部大專院校的「無卡分期貸款詐騙老鼠會」,經檢察官偵查於今(13)日終結,認為被告3人罪嫌明確,以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3C產品向融資公司辦理「無卡分期」進行詐騙,被害人數高達139人,詐騙金額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被告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聲明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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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偵辦中部地區大學生因辦理無卡分期購買3C產品遭詐騙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林姓老闆及紀姓店長、林姓自營業者3人涉嫌違反刑法第339之4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第2項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等罪嫌明確,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時聲請宣告沒收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共計974萬3040元及林姓自營業者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

中檢說明,3人從2021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騙集團,以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3C產品,向融資公司辦理「無卡分期」方式,由林姓自營業者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林姓自營業者的無效本票,佯稱願代為清償債務,藉以取信大學生後,誘騙學生陸續介紹更多學生參加簽立「無卡分期」購物合約,而剩下多數分期購物的債務,則讓簽約學生自行承擔,以此方式向資融公司詐得款項,並致學生受有債務承擔損害。

中檢表示,經檢察官追查,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共102名學生受騙,林姓自營業者誘騙被害人將相關購物申請資料填妥並拿筆電合照,即可獲得5千元報酬。而融資公司則以合照認定此交易為真實,核發每台款項8萬4078元給林姓負責人公司。林姓老闆則分別給林姓自營業6萬元報酬、紀姓店長1千元傭金。

中檢指出,實體商品iPad平板電腦及iPhone手機,則有37名學生受騙,3人以每件交易可獲得3千至5千元報酬,誘騙被害人簽約後,商品則交給林姓負責人,林姓負責人再將商品轉售變現獲利。

中檢偵結,經清查被害學生共139人,被詐騙金額逾千萬元,檢方已扣查林姓老闆不動產現值約980萬元、車輛137萬、存款81萬4066元,並查扣現金58萬5千元,並於本案提起公訴,同時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被告3 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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