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發言人詹常輝:「本件被告林姓負責人、林姓業務員,均涉犯《刑法》之加重詐欺罪,犯罪嫌疑重大,原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林姓業務員之部分,則被裁定限制住居,本署今日於收到裁定後,已就林姓業務員,被裁定限制住居之部分提起抗告。」

台中地檢署強調,專案小組拘提涉案的3C店林姓負責人跟林姓業務員到案後,還在搜索現場,扣得被害人的文件資料高達2百多件,認定犯嫌明顯有反覆實施的具體事證,而且2人都有勾串共犯跟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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