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老埤農場耕地擬變更種電  農業部:農地農用 沒有例外
老埤農場變光電場? 農業部強調農地農用,拒絕變更。(圖/民視新聞 )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外傳屏東老埤農場耕地擬變更作光電場一事,農業部今天再次重申,農林公司承受該農地,受到農地農用的限制,農業部從未同意,也不會同意優良農地變更作光電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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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在大武山下的屏東老埤農場,傳出農林公司將變更四百公頃農地,轉型開發光電場,消息一出,造成內埔鄉民不少疑慮。

農糧署南區分署分署長陳立儀說, 以前這塊地大概是種鳳梨的,大概104年的時候,由農林公司接手之後就開始種茶,但最近卻出現了一些耳語,就是說這塊地以後要做光電使用,其實並沒有這樣的事情。農業部下午召開記者會,鄭重強調不會同意大武山下400公頃農地變更種電。

傳老埤農場耕地擬變更種電  農業部:農地農用 沒有例外
農業部強調農地農用,老埤農場不會變光電案場。(圖/民視新聞 )

農糧署南區分署分署長陳立儀說:「我們都知道這座山很漂亮,我以前是讀屏東農專的然後,相當的漂亮的一座山,我們會記著以往農業本質,讓它繼續的農業永續經營下去,這是我們農業部一貫的立場。」

農業部說,到目前為止,並未接獲審查或徵詢同意農地變更案,強調農地農用,不論個人或企業私有農地都沒有例外。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科長盧又銘在記者會中說:「變更經營計劃的申請,又或者是說他要提出做光電的申請案件,我們這邊目前都還沒有收到申請案件。」

農糧署南區分署分署長陳立儀也強調:「如果農林公司有來申請的時候,我們審查的立場應該就是拒絕。」

傳老埤農場耕地擬變更種電  農業部:農地農用 沒有例外
農業部強調,拒絕優良農場變光電場。(圖/民視新聞 )

農業部說,本案已請屏東縣政府,進一步了解農林公司的經營現況,如果擅自變更經營利用計畫,或將耕地閒置不用者,將會依農發條例的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一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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