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駕駛曝光的影片可見,該名女子站在停車格正中央,就算看到有車要停還是沒有移動步伐,駕駛停到一半就無法繼續後退,變告知對方不可以這樣占車位,卻被回覆「為什麼不行?」,此時駕駛後方有一部車輛緩緩停下,疑似是要停進女子佔的車位內,在駕駛與女子對峙的時候,該車一直停在後方等待,駕駛見狀便表示要報警處理,卻被女子嗆聲「為什麼要報警,不然妳撞我啊」。
高雄市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回應,本案佔用車位情勢,可處新台幣500元之罰款。(圖/警方提供)網友看到影片後,留言表示「直接報警,根本不用理她」、「一點公德心都沒有」、「如果你有時間,那就把車停車格旁邊,沒得停那就大家都不要停」、「這奇怪的要求第一次聽過,只好撞看看了」,高雄市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則回應,有關本案佔用車位情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一項四款規定,行人如以交通平緩之道路坐、臥、蹲、立,足以妨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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