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浦韋青及陳元凱2人被樂天球團告發,涉嫌以公司名義安排樂天女孩私接活動,疑有私吞報酬、以多報少等不法情形;公司得知後日前向法務部廉政署報案,廉政署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浦韋青及4名樂天女孩成員今被通知到案說明,其中浦韋青列為被告、4位樂天女孩成員列證人。
桃園地檢署昨(30)日指揮廉政署搜索浦韋青、陳元凱住處及辦公室等12處,約談15人,包含「Nina」林穎樂(林俞廷)、「菲菲」李恩菲(李庭瑀)、「甜心虎牙」陳伊(陳奕如)、「樂天IU」孟潔(林孟潔)4人以證人身份到案,訊後請回。浦、陳2人今晨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移送桃檢複訊;下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浦韋青以50萬元交保,並對陳元凱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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