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卻在外性交易 除了觸法還得賠償!
(圖/取自Pexels圖庫)

有位女子查看了男友的手機,沒想到裡面通訊軟體的對話內容竟然充斥著男友以前單身時去買春的紀錄,然而這些過往男友卻都從未告訴她,一直以來都隱瞞著她,儘管她明白那是男友單身時做的事情,可能是為了要滿足個人生理需求,但是這樣令她震驚的事情導致她內心產生了芥蒂,讓她忍不住發文詢問網友的看法。

更多新聞: 快新聞/誠創虛偽交易「美化財報」 董座訊後以200萬元交保

以法律的角度來看,雖然性交易是雙方在互相同意下各取所需的交易,然而這樣的交易很多基本上不是合法的商業行為,在刑法第231條其實就有針對媒合性交易行為,並從中營利的情況進行處罰,而這主要是針對媒介或是開設性交易場所的業者,而本身從事性交易的人,則是會受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 的限制,假如有從事 性交易 或是在公開場合拉客的行為出現,最高就可處3萬元的罰鍰,當然這不只是會針對從事性交易的業者及人士開罰,去尋求性交易服務的客人也是會受到相同處罰的;除非是在有地方政府合格的執照登記,否則只要被發現,都可能會挨罰。

而以伴侶關係的角度來看,在外尋求性交易服務很可能會造成雙方關係的破裂,畢竟只要身為伴侶,都不太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交往中的男女朋友都已經很難去接受了,那麼若是夫妻關係基本上就更是不被允許,雖然會覺得自己只是去滿足個人生理需求,並不是要背叛自己的另一半,然而這樣的行為在夫妻關係中可以說是最大的禁忌。

隱瞞自己的配偶在外有性交易、約炮行為,是對於配偶信任關係的破壞,這樣的行為嚴重的話甚至會影響兩人的婚姻穩定,配偶是可以依據民法規定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並且還能夠向你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請求,假如只是為了滿足一時的需求,那麼在做這樣的事情之前,你可能要先仔細考慮將會面臨的後果,畢竟兩人已經是伴侶關係,甚至是夫妻關係,如果真的有所謂的生理需求問題,就應該要好好地進行討論,而不是選擇去隱瞞對方,自己私下去找性交易服務,為了滿足自己一時的慾望,就選擇做出傷害配偶的行為,無論是對於婚姻或是配偶,甚至是整個家庭,都是難以讓人原諒的!

#黃靖芸律師

#預約諮詢

02-27795001

http://www.hcylawfirm.com/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監護權律師 #離婚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離婚調解律師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 落實陽光法案!海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開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