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查,2023年8月至9月間,鄭姓律師接受詐團委任,並牽線學弟妹,協助詐團車手等成員處理官司等事務,並涉嫌利用陪同車手應訊,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聲請閱卷等機會,將應保密的資料透過Telegram回傳給詐團主嫌等人。
台北地檢署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傳喚,複訊後鄭姓、李姓、楊姓3名律師,被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張姓律師各被以45萬、30萬元交保候訊,朱姓律師因涉案事證不足獲請回。
台北地院2日漏夜開庭,裁定鄭姓、楊姓律師羈押禁見,李姓律師也於今日凌晨被裁定羈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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