絢爛煙火在空中綻放,過年期間,不少人會購買煙火、爆竹施放,增添年節氣氛,不過,桃園八德區卻有業者被查出,違法囤積大量爆竹。大年初二下午3點多,有民眾檢舉,疑似有業者大量存放爆竹煙火,對外販售,消防局獲報後,立刻到現場清查,果然發現滿倉庫的違禁品。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大湳分隊分隊長魏柏煜:「有業者存放大量爆竹煙火,於是即刻安排勤務前往駐守檢查,在下午3點多就發現,業者前往倉庫取貨,立刻上前取締。現場查獲總火藥量427.6公斤的爆竹煙火,另外在業者販賣場所,也查獲了46.6公斤的爆竹煙火」。煙火爆竹一箱又一箱堆疊,消防人員分別在貨櫃屋查獲427.69公斤,以及現場販售的小貨車上發現46.67公斤的煙火爆竹,囤積量遠超過管制限制。
消防人員在小貨車上查獲46.67公斤的煙火爆竹。(圖/民視新聞)煙火爆竹屬於管制品,若販賣或超量存放,可開處6至30萬元罰鍰,業者一口氣囤積超標93倍,最高可罰150萬元,不只依法全數沒收,還得吃上罰金,喜慶新年卻慘賠,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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