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親姐反鎖妹於8樓窗台致墜樓亡 國民法官量刑與檢方相比輕重皆有
圖為高雄地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高雄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昨(22)日宣判,吳姓女子與中度智能障礙妹妹同住,2人賣玉米維生,但因妹妹數學不好常找錯錢,吳女不但持衣架毆打,還叫兩度她爬到窗台蹲坐反省,再將窗戶反鎖,自己則吃安眠藥睡覺。妹妹為逃生不慎從8樓高窗台跌落身亡。吳女2次行為一審各判9月及9年3月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國民法官量刑與檢方求刑(7月、10年1月)相比,輕重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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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判決指出,吳女與被害人是姊妹關係,妹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中度智能障礙人士,2人同住在苓雅區的8樓租屋處,以賣玉米維生。吳女曾因妹妹數學不好、找錯錢,不但言語辱罵,還徒手、手持木棍、衣架等方式毆打。

2022年2月7日,吳女不滿妹妹算錯數學,竟叫她爬到8樓窗戶外窗台蹲坐反省,並從屋內將窗戶反鎖,私行拘禁並剝奪其行動自由。

同年2月19日,吳女在外飲酒返家後,看到妹妹在客廳,先是以「幹X老師、妳怎麼不去死一死、笨蛋、白痴」等言語辱罵,又以木棍、衣架毆打,再次叫她爬到窗戶外的窗台,從屋內反鎖,自己隨即服用安眠藥返回房間內睡覺。妹妹嘗試脫離險境,卻在過程中不慎從8樓高、離地24公尺墜落至1樓防火巷身亡。

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審理時,吳女雖然承認有反鎖行為,但辯稱沒有主觀犯意,但法庭認為吳女在偵查中有承認把妹妹關在窗外5分鐘之久,可見其非法拘禁行為容有相當時間。另外,被害人的女兒也證稱,被生性怕高,有懼高症,認為被害人不會出於己意登上該窗台。

國民法官法庭依據被害人傷勢、現場扣案衣架,認為被害人墜樓前數小時有遭吳女以衣架毆打,逼迫至窗台遭反鎖。既然吳女將妹妹拘禁於窗台,對於妹妹失足墜落致死的結果即負有注意義務,但吳女反鎖後自己卻吃安眠藥進房睡覺,置妹妹於不顧,自應對妹妹從窗台墜落致死的結果負有過失責任。

法庭認為,吳女將妹妹非法拘禁在窗台,並非存有緊急、迫於無奈或不得已原因,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不應適用刑法59條減刑。

就前一次私行拘禁罪部分,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吳女雖坦承有私行拘禁,卻又辯稱是嚇唬妹妹而已,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具體求刑7月稍有過輕,故量處9月徒刑。

而針對後一次私行拘致死罪部分,法庭考量吳女應多加愛護中度智能障礙的妹妹,卻不體諒及同理她智能低於常人,平日會因作生意找錯錢責罵,甚至將她反鎖於窗外,導致墜樓枉死悲劇;而吳女雖未有反省懺悔之意,但念在吳女當初同情妹妹把她從宜蘭接來高雄就近照顧,並教導她販賣玉米,初衷上尚屬良善,除了責打以外,還是有提供飲食、生活照顧、陪同看病、住院陪伴等事實,認為檢方求刑10年1月刑責過重,爰量處9年3月徒刑,本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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