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4台灣男子和1泰國女子涉嫌犯案,但5人皆在25日下午潛逃到柬埔寨邊境小鎮波別(Poipet),泰警表示,由於25日當天未發布通緝令,因此5嫌沒有被海關攔下。
刑事局先前說明,其中台嫌20多歲周男搭機返台,警方立刻於桃園國際機場通知他到案釐清。台北地檢署表示,周男涉犯刑法殺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等罪嫌,因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裁定周嫌30萬交保,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至於僅30萬交保原因,台北地方法院表示,主要原因是因為大部分犯罪行為與證據在國外,本國人在境外犯罪,需符合刑法第5 、7 條之規定,我國始有管轄權,聲押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之罪名,只有殺人罪部分,以及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部分,臺灣有審判權,其餘沒有審判權部分,就不是法院認定犯罪嫌疑的部分。
更多新聞: 全國交通事故總數創新高!台北首推人本交通示範道路 師大路年底前改善完成